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

川島茉樹代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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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日籍女藝人川島茉樹代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,引起眾怒。此事件在臺灣持續延燒,臺北市計程車某工會到日本交流協會遞交抗議書。臺當局領導人馬英九也親自指示,要依法處理,讓社會伸張正義。


此事件引起的反彈是川島茉樹代沒有想到的,她痛哭流涕的樣子絲毫不能挽回被動的局面,演藝事業面臨終止。這也給娛樂圈的藝人們敲了警鍾,民眾的容忍是有限度的,藝人要事業長青,一定要自律。


       不可否認,娛樂圈本身良莠不齊。比起前輩藝人,眼下有的年輕藝人對於“德”不是那麼“講究”了。生活在鮮花掌聲和鎂光燈下的他們,鍾情於對名利的追逐,而對藝術的追求與探索、對自身行為的約束與規范倒被冷落。不僅藝人們如此,社會大眾對藝人也過於寬容,無形中縱容了藝人們的“自由放縱”。有的藝人吸毒、打人、私行不檢,被媒體曝光後一頓道歉,過了風頭,片約依舊不斷。


       我們不禁要問,對於藝人而言,自律很難嗎?是不能為之,還是不屑為之?可以肯定的是,藝人的不屑最終換回的必將是民眾對他的不屑。民眾一時的縱容不等於長久的縱容,娛樂圈新舊更替很快,放縱的藝人必將自食惡果。 

       俗話說:“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”藝人的自律,是一種自我約束,也是一種自我成全。特別是那些年少成名的藝人,那些從“草根”一步躍居“天堂”的藝人,更應該時時處處修煉自律,莫讓放縱毀前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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